学生公寓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
为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,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,维护学生的人身、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,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。
一、各级各类人员职责
1、发现火情学生职责
学生公寓楼发生火情时,失火寝室或发现火情的同学要迅速报知值班门卫,说清失火的是哪个寝室;门卫要立即切断发生火情的寝室电源,并通知楼长。
2、楼长的职责
楼长立即赶赴发生火情的寝室,确认火势大小及有否人员被困。如果火势较小,立即组织本楼层的舍干和义务消防安全员,用楼道内的灭火器或消防水枪及时进行扑救;如果火势较大难于控制,在确认寝室内无人的情况下,立即关上寝室门,迅速通知门卫打开各疏散门并报警,同时大声呼喊、告知本楼学生,与舍务干部、学生义务消防安全员一起组织学生迅速、有序地由安全通道进行疏散;学生大规模疏散后,带领义务消防员自上而下,逐个寝室检查,看有否困在房间里的学生,并及时引导撤离。
3、学生义务消防员职责
学生义务消防员在听到楼长的呼喊后,要立即佩戴标志,逐个敲打负责楼层的各寝室门,大声通知学生立即疏散,并赶赴相应楼梯口,引导学生及时有序疏散;待学生疏散结束后,要在楼长的领导下,逐个寝室检查,看有否没有出寝的学生。
4、学生公寓门卫职责
门卫在接到学生报警后,迅速切断失火寝室的电源,打开公寓楼的所有疏散门,根据楼长指令,立即拨打“119”电话报警,并随后向公寓管理中心领导和保卫处报告火情及报警情况,接受指令,之后有序引导学生疏散;
门卫报警时要沉着冷静,要讲清楚以下内容:
(1)报警人的姓名、地址、工作单位、电话;
(2)失火宿舍的准确地理位置;
(3)能够说清失火的情况,如起火时间、燃烧特征、火势大小、有无被困人员、有无重要物品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、行车路线、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;
(4)耐心回答“119”接警人员的询问。
5、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职责
接警后,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,并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,组织带领本楼防火安全小组成员继续做好学生疏散工作,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,随时回答消防部门的询问,并积极协调保卫处、学生处、卫生所等部门,对学生进行安抚和受伤同学的抢救。维护现场秩序,防止学生慌乱。
二、组织机构
1、灭火应急疏散领导小组:
总指挥:刘国威
副总指挥:值班楼长
成员:值班门卫、保洁员、该宿舍舍务部成员;
2、应急疏散引导小组:
成员:学生义务消防安全员12—18人;
学生公寓管理中心
2014年11月24日(修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