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寓内学生电脑管理办法
为加强学生公寓内电脑的管理,方便学生在公寓内的正常使用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1、学生将个人电脑带入宿舍,必须在一周内到楼长室办理登记手续,建立相关档案,并将笔记本电脑的有关信息备案;
2、公寓内学生电脑的使用,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公共道德和学校网络管理规定,不得观看不健康碟盘,登录反动或黄色网站、发布违法、有损于国家和学校形象以及攻击他人的的信息;
3、电脑持有者要遵守公共秩序,不得在寝室内用电脑播放音响,就寝熄灯后应停止使用;必须使用的,应采取措施,防止因光线和声音影响他人休息;
4、公寓内电脑持有人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之规定,不准乱拉电线、私接电源,不准使用劣质插排,用后或离寝时要切断电源;如有线路故障,必须及时报修,不得擅自拆卸维修;
5、学生个人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管,要随身携带,如放在寝室则加装电脑锁或锁入衣柜,否则由于个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,由个人承担;
6、学生在公寓内使用电脑要考虑到用电异常可能带来的影响,由于意外原因造成的电网供电波动或者停电而导致的电脑损坏,公寓管理部门不承担责任;
7、学生电脑如要搬出宿舍,须到所在宿舍门卫办理出门手续,根据档案记载开具出门证,否则门卫不予放行;
8、本规定于2014年11月24日修订,解释权归学生公寓管理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