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公寓门卫管理制度
为了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生按舍籍住宿,进出宿舍要持有门禁卡或相关证件,以备门卫检查。非本楼住宿学生(有关工作人员除外),不得擅自进入;
二、外来客人探访,必须登记,由门卫呼叫学生,在会客室会客;直系亲属经批准后可由学生本人陪同进入;一切男士,未经批准,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。
三、会客时间一般应在上午9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晚22:00,中午12:00—14:00不会客,晚22:00以后会客人员须停止会客并立即离开。
四、会客期间要保持会客室内整洁,不要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 会客完毕,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方可离去。
五、学生公寓大门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开启、锁门。关寝期间需要出寝的学生,要经楼长批准,并由同学或学生干部陪同;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宿者,应事先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,否则,一律视为晚归。门卫要对晚归学生核实并登记,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将晚归学生名单通报给相关学院。
六、在一学期中,无正当理由晚归二次者,给予通报批评;晚归三次以上者,给予纪律处分。
七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及有毒物品进入宿舍;严禁将猫、狗等宠物带入宿舍;不准将大件家俱(如沙发、床等)及学校设施搬入宿舍。
八、携带贵重物品和大件物品(电脑、照相机、电视机、提包、箱子等)出楼时,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并予登记,否则值班人员有权进行查询或不予放行。
九、门卫所掌管的各房间的钥匙,为公寓检查、维修及应急时使用,原则上不外借,特殊情况必须借给学生的,要经门卫根据舍籍确认为本楼本寝室学生,做好登记,将钥匙从盘上卸下借出,用后立即返还。
十、正常情况下,为保证宿舍安全,学生严禁从消防疏散门出入;更不能跳窗或攀爬入室;
十一、不执行上述门卫制度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学生公寓管理中心
2017年7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