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公寓活动式窗罩及钥匙管理办法
1、为加强学生公寓一楼活动式窗罩的管理,使其既保证平时起到安全防护作用,又在紧急状态下能够顺利开启作为疏散逃生通道,特制定本规定。
2、活动式窗罩正常情况下处于锁闭状态。其明锁钥匙共计三把,门卫和楼长各持一把;本寝室拥有一把,要求统一安放在本寝室指定位置,并张贴有醒目标志;
3、一旦发生火灾、地震等紧急情况,本寝室可以迅速打开明锁,抽动并推开窗罩,从窗户迅速逃生;
4、除发生紧急情况(火灾、地震等)外,任何人不得开启窗锁,否则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,给予相应处分;
5、平时严禁动用钥匙,更不允许私配、调换或借与他人,丢失要报告楼长,及时更换明锁(成本由本寝或责任人承担),否则,一旦发生案件,由责任人或本寝承担;窗罩及钥匙在离寝或调寝时作为重要设施验收。
6、各寝室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明锁的防潮,平时要用防水材料(如塑料袋)将其包裹,公寓将定期进行润滑,防止锁头生锈,紧急情况下打不开;
7、窗罩要随时检查,不准在上面拉绳、拉线和捆绑,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随时开启。
8、各宿舍要定期检查,作为重要设施做好登记备案。楼长要作为本楼第一责任人;寝室长作为本寝室第一责任人。
9、一旦发现在非紧急情况下私自开启窗罩出入宿舍,除给予通报批评外,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理;对此行为造成的窗罩变形、损坏,将追究经济责任。
10、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学生公寓管理中心。
学生公寓管理中心
2017年7月25日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