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山师范学院处(室)函件
鞍师舍管字【2008】11号
学生宿舍暖气维修施工规范
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冬季供暖正常运行,防止因暖气维修跑水而使学生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,避免纠纷的产生,特制定本规范。
1、学生宿舍内暖气,楼长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巡视,对在暖气管路上踩踏、拉绳等对管路构成威胁现象,要及时制止和清除;要保证排气装置的有效畅通;
2、宿舍内一旦发生暖气爆裂,门卫或楼长应在接到报告后,第一时间将上、下阀门关闭,同时切断该房间电源,通知漏水寝室迅速将怕浸泡物品移向高处,尽量减少损失;
3、发现暖气渗漏现象,如不严重,先让学生用盆(桶)接水,速报维修;如较为严重,应迅速关闭阀门,再报维修;在维修工到来之前,通知该寝学生,将怕湿物品转移到高处,尤其对电脑等贵重物品要采取防护措施;维修工到位后,在维修前,要提醒和协助楼长做好上述工作,一切就绪后,再实施维修;
4、维修渗漏暖气时,在无把握情况下,要先将阀门关闭,防止大量跑水现象,要有相应的补救措施;
5、如跑水的寝室当时无人,楼长或门卫应切断该房间电源,然后关闭上下阀门,迅速抢救学生物品;
6、对浸泡的电脑、插排等电器设备,要提醒学生,在没有晾干或烘干前,不得使用,防止发生事故;
7、对当晚排除不了的故障,应及时关闭阀门,并向学生解释清楚,次日必须解决;
8、宿舍供暖期间,供暖维修部门要对维修工作高度重视,做到反应迅速,维修及时;要做好必要的维修工具和材料准备,要保证保修电话24小时畅通;
9、对不按施工规范维修施工,给学生造成不必要损失的,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发文单位: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
发文时间: 2008年11月2日
抄 报: 鞍山兴嘉科教投资有限公司